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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权取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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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情况。(1)原始取得是指不是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。如房屋的建造、无主物的先占。由于原始取得并非继受他人的权利,因此标的物上先前存在的一切负担均因原始取得而归于消灭。 (2)继受取得是指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。

物权资产进场交易逐渐流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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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刑事辩护律师,北京刑辩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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